陶企未经授权使用“佛山陶瓷”商标,将构成侵权
陶企未经授权使用“佛山陶瓷”商标,将构成侵权6月27日,佛山市陶瓷行业协会发布声明,任何未经协会明确授权的个人或实体,均不得在任何商品、服务、宣传材料、网站、社交媒体平台或其他场合上使用我会注册并持有的集体商标“佛山陶瓷®”。任何此类行为均构成商标侵权,将严重损害协会的合法权益。协会要求所有涉嫌侵权的个人或实体立即停止使用协会集体商标,并在本公告后的十日内消除所有与协会集体商标相关的侵权内容。若未能在指定期限内停止侵权并消除相关内容,协会将采取进一步法律行动,包括但不限于向法院提起商标侵权诉讼,追究侵权人的法律责任。协会保留对任何侵权行为采取一切必要法律手段的权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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