海南印发《海南省“低慢小”航空器活动区域管理办法(试行)》
2024-05-20 浏览:8
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《海南省“低慢小”航空器活动区域管理办法(试行)》的通知,其中提出,使用“低慢小”航空器开展海南省内飞行活动,应当遵守反走私、民航等法律法规及其他管理要求。前往海南省管辖海域开展飞行活动的,还应当遵守海警等法律法规及其他管理要求。 使用“低慢小”航空器开展海南省内飞行活动,除国家另有规定外,飞行活动组织者应当监督操控员,将飞行动态提供给海南省低空飞行服务信息平台。对使用“低慢小”航空器开展的海南省内飞行活动,飞行活动组织者及其他相关单位依据民航、公安等规定进行安全查验。公安等部门依据职责组织采取不定期随机抽查方式对相关单位、人员遵守本办法第六条要求以及反走私要求的情况进行检查。校对:王朝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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